根据《河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校政字〔2024〕31号)《河北大学选聘副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暂行办法》(校政字〔2026〕7号)《河北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校党字〔2018〕1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https://yjsy.hbu.edu.cn/info/1159/4230.htm,现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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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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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具体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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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阶段 |
4月1日—4月12日 |
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教学科研情况审核摘录表》和《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支撑证明材料,并按要求要求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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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审阶段 |
4月13日—4月21日 |
学院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逐一落实审核意见,对照博士生导师选聘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出具详细审核意见。中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进行重点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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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议阶段 |
4月22日--4月24日 |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研究水平、学术潜力、学术成果、研究生指导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作出是否同意推荐的结论,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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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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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具体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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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阶段 |
4月1日—4月12日 |
拟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按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文件的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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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审阶段 |
4月13日—4月14日 |
学院对照本单位硕士生导师选聘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出具详细审核意见。中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进行重点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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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阶段 |
4月15日--4月21日 |
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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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议阶段 |
4月22日--4月24日 |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公示无异议的硕士生导师申请人进行审议并表决,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
请拟申请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申请人,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将个人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D1-204科研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ujzgcxy@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