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
2022届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毕业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决策部署,促进我校2022届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举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2022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宏志助航”计划)培训活动,现将培训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培训由教育部发起,针对毕业生在就业方面存在的短板,开展线上线下专项就业技能培训。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让有就业意愿的符合《通知》要求的重点群体毕业生知晓计划,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培训,为参训毕业生建立重点帮扶台账,提供专项就业帮扶,帮助他们增强信心,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确保参训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二、培训安排及工作要求
本次培训完全免费。培训内容涵盖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职业生涯规划、简历自荐信撰写、求职心理调试、职业素养提升等多方面。参训学生应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安排,认真完成技能培训。培训通过后将为参训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培训结业证书。
培训预计于12月4日开始,总时长为40个课时,每课时45分钟,利用周末时间针对参训毕业生进行分批分班培训。请各学院确定负责教师一名,负责组织学生参训等相关事宜。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范围及名额
请各学院积极动员毕业生报名参训,确保报名人数不低于本学院符合要求学生总数的40%。已保研或已确定考研毕业生原则上不参加。各班级汇总报名人员后,请将“宏志助航”计划2022届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报名表(附件2)及“宏志助航”计划就业技能培训报名统计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于11月24日(周三)下午6:00前交学生会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5079342
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2:“宏志助航”计划2022届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报名表.docx
附件3:“宏志助航”计划就业技能培训报名统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