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待录取考生党团关系、个人档案转接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考生的党员组织关系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进行转接,不再需要纸质版介绍信。目标单位: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系统检索关键字即可,如河北大学XX学院),转接原因注明:2025级XX专业新生党员。
特别提醒:通过系统转接的党员考生,在入学报到后由原学校/单位在系统上发起转出申请,待学校审核档案无误后方可接收。系统转入时,务必转到“建筑工程学院”,不要转到“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或“xx学院xx党支部”,否则将无法及时接收组织关系。
系统无法转接的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介绍信接转单位: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目标单位: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共青团中央文件说明要求及我校实际,升学的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集中开展,请各位考生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员证到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办理,介绍信目标单位名称填写:共青团河北大学委员会。“智慧团建”系统上的接转工作待入学后完成团组织创建后进行办理,届时在团组织关系转接组织选择中选择团河北省委-团保定市委-河北大学团委,搜索所在学院的2025级新生团支部(如:建筑工程学院2025级新生团支部)进行转接,请勿直接转至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大学团委。在此之前,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如有特殊情况或问题,请咨询考入学院团委。
三、档案转接
1、待录取考生如需进行档案转接,党员档案材料尽量和人事档案材料分开密封。
2、建议由本人开学带来,尽量不要邮寄,避免丢失!若因特殊情况必须邮寄的,务必直接寄往建筑工程学院,非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于2025年6月15日前寄至,6月30日后查询到否;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可延迟至毕业后(2025年7月15日前)寄至,开学报到后查询到否。邮寄过程中考生个人承担丢失风险。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转党团组织关系和个人档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调档函》见附件。
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新校区D1栋,邮编:071002
收件人:高老师(党团),联系电话:0312-5079342
许老师(人事),联系电话:0312-507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