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25/3/25 8:31:57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7号)和《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是确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是确保科学性,做到复试考核内容科学有效、全面综合、择优选拔。三是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安全平稳。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一)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特殊照顾类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要求按照《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比例

(一)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按照计划缺额的200%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二)“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三类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指标专用、单独录取。

(三)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四)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列入普通计划招生录取。

四、工作流程

(一)复试形式

各专业复试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双机位”,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复试内容

包括外国语口语听力、专业课知识能力、思想品德三方面的内容。

1.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考核方式为考生英文自我介绍、考生与评委现场对话。

2.专业课知识能力测试。考核方式为在线问答,随机抽题。土木工程和土木水利专业的复试科目为“土力学“或”混凝土结构原理”二选一;建筑学专业的复试科目为“建筑设计基础”;交通运输专业的复试科目为“道路建筑材料”(建议参考书《道路工程材料》第6版,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3.思想品德测试。参照以下提纲执行:

由面试小组成员基于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自由提问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流程

1.考生复试前进行签到、身份核验等事项。

2.复试开始后每位考生依次单独进入考场按照外国语口语听力、专业课知识能力、综合素质三个部分进行考核。

3.每位考生考核结束后各位评委老师根据考生表现评分,独立给出综合成绩,由考场秘书予以记录后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

(四)量化打分标准

1.复试量化打分标准

考核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给分点)

基础理论知识(20分)

知识储备(8分)

专业基础知识(8分)

批判性思维(12分)

个人见解(12分)

专业知识能力(40分)

专业知识(16分)

专业理解(16分)

专业素质(16分)

理解能力(4分)

创新能力(4分)

逻辑思维能力(4分)

理论应用能力(4分)

研究方向(8分)

学科前沿(4分)

就业规划(4分)

外语能力(20分)

基本外语知识(12分)

通用外语知识(6分)

专业外语知识(6分)

外语交流能力(8分)

外语对话(8分)

思想品德(20分)

基本素质(6分)

道德认知与价值观6分)

主要素质(14分)

心理素质(4分)

应变能力(4分)

责任感(3分)

进取心(3分)

总分

100


2. 总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拟定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64。总成绩具体算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六)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需通过电子邮件(hbujzgcxy@126.com)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准考证号):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科研成果、比赛获奖、社会实践、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

五、录取办法和程序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网络复试。

(二)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成绩排序。)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四)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名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五)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六、应急保障措施

学院成立应急保障小组,组员由经过培训的5位老师组成,负责复试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经审核发现存在上述情况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

八、相关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079375

监督电话:0312-5071114

接收材料信箱:hbujzgcxy@126.com

申诉电子信箱:zsl96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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